天山網訊(通訊員尚宜濤 劉禹彤報道)近日,筆者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採訪時獲悉,昌吉市道路電子監控系統(三期)共28個點位,從6月4日起試運行一個月,7月4日起對違法車輛進行相應的處罰。
  據瞭解,昌吉市道路電子監控系統(三期)分為道路電子監控(路口抓拍)和道路電子監控(路段抓拍),路口抓拍共16個點位,路段抓拍共12個點位,覆蓋昌吉市大部分路段,6月4日至7月3日進行試運行,在此期間內對違法車輛向社會公告,不進行處番試運行期為一個月。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自7月4日起,昌吉市道路電子監控系統(三期)進行正式運行,開始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及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電子抓拍,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相應處罰。  (原標題:昌吉市道路電子監控系統(三期)7月4日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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