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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歷
  李春城,1956年4月生,遼寧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4月參加工作,曾下鄉當知青。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氣工程系學習,後在該校任教。1987年起,先後任職共青團哈爾濱市委副書記、書記,1997年11月任哈爾濱市副市長。
  1998年12月起調往四川,先後任成都市副市長、市長、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等職。201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2012年年底被查。
  新京報訊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
  李春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濫用職權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原標題:李春城涉5項違法違紀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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