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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說法
  ■維權案例
  今年9月9日,消費者冀先生向工商12315投訴舉報中心反映,8月2商務中心1日,他在一傢具廣場真皮沙發攤位定製了一款真皮沙發,定製單上顯示,款型是803,顏色款型是112,價格是6000元,冀先生向商家交納定金500元。
  9月6日,冀先生在交完餘款5500元後,在物流中心收到定製的沙發,運至家中後冀先生髮現該沙發的顏色款型為115東森房屋,與先前定製的不符,併發現一處小裂口。
  事後,冀先生要求經營者為其退貨,遭到對方拒絕,冀先生隨後關鍵字向工商部門申訴。
  ■工商說法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室內裝潢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室內設計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上述案中,由於經營者未按約定提供商品,致使消費者收到的商品與定製商品有出入,違反了《合同法》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處理結果
  經工商部門調解,真皮沙發經營者同意賠償冀先生500元錢,對此調解結果,消費者表示滿意。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趙威
  (原標題:定製沙發出紕漏工商調解商家賠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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