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榮華
  “北京交通部門建議,把擁有(購買或租賃)停車泊位,作為申請小客車搖號的資格審核條件之一”——這條消息一齣,刺痛了不少苦苦搖號和爭搶車位的市民。難解支票借款的首都交通問題,因搖號難、停車難再次被置於風口浪尖。
  雖只是“建議”,不過,其引發的公眾質疑、不滿,仍值得深長思之。這背後,其實是對城市如何治堵西裝外套、公共政策如何制定的一些思考。
  停車難,是北京城市管理中的緊迫難題。機動車,是首都治堵、治霾兩大工程的交匯點。一定程度上,機動車駕駛人既是“堵”和“霾”的製造者,又是受害者。城市的環境容量有限,北京再也無法承受前些年那樣的機動車爆髮式增長了。用車成本的上升和出行權利的債務整合受限,是一種客觀趨勢。
  為緩解停車難,北京此前不斷推出相關政策。 2011年實施的“購車搖號”,限制了無數購車人的權利,也讓首都機動車保有量達到usb500萬輛的時間延後了11個月,客觀上減緩了停車難的升級。之後,通過上漲中心城區停車費的方式,以經濟杠桿來平衡,但還是未能根治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看一看這些數據吧:北京現有機動車為540萬輛,正式停車位卻只有276萬個。車位缺口如此巨大,交通部門自然“壓力山大”,想出“搖號者須有停車位”這一招,也有其無奈。
  可以想見,如果此招一齣,將令市民商務中心的購車門檻再度提高,部分市民的不滿也正在於此。當然,最大的不滿還在於,相關部門一味靠“限”破題的管理思路。
  事實上,憑車位購車的這一做法,北京也曾執行多年,最終因停車位趕不上汽車數量的增長、出現大量“泊位證明”造假現象,而被停止執行。今天反思,造假行為的背後實則是“車”與“位”的矛盾。這一過程也證明,迴避矛盾、因噎廢食,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導致矛盾更加突出。
  應該有更好的思路。北京這幾年為緩解停車難而採取的不少措施,就可圈可點。比如,通過加強停車場規劃和建設,積極增加停車資源供給;通過大力發展公交、提高便捷度與舒適性,以“替代效應”減緩機動車、停車位的需求。一些缺少停車位的老街區,通過社區自治、合理規劃使許多車位“無中生有”、“錯峰泊車”;一些機關大院,嘗試下班後開放停車場供居民使用。這些可貴的挖潛探索收到了不錯的效果,既避免亂停車的“公地效應”,也減少“畫地為牢”造成的資源浪費。這些做法和思路,理應在更大範圍和更高層次推開。
  公共政策的制定,應以最大化滿足大多數人的利益和訴求為目標。在資源極度稀缺的當下,尤其應該儘量避免簡單地靠提高門檻、加強管制來減少需求。城市治理是複雜的難題,“堵”要科學,“疏”更緊迫,只有最終加強和改善公共產品的供給,才能徹底解決停車難題。
  (原載於今日《人民日報》)
  (原標題:靠“限”解不了停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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